一张小小的发票,在很多人眼里,并不是什么大事。确实,索要发票、开具发票都是举手之劳的小事。然而小事恰恰反映大问题,发票问题是社会问题的一个缩影,由此暴露出来的法治现实问题值得深思。
从发票违规现象的泛滥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离真正的法治经济还有不小差距。这种差距主要不是体现在立法上,有关发票的法律规定不可谓不健全,甚至也不是体现在那些备受人们关注的重大事项上,而恰恰体现于像开发票这样的小小细节。细节体现一个社会的文化与意识,制度问题通过立法可以很快改正,但法治意识的建立却非一朝一夕之功。大而言之,法治意识是对法律的信仰,落实在微观层面,是在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体现对法律的践行。大事守法,可能是法律力量的显现,而在不为人关注的细微之处亦守法,则是法治意识与法治文化的表现。
从我国当前在小小发票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比比皆是的市场经济中的不规范行为可以看出,人们在细微处守法的法治意识尚有很大欠缺。虽然国家对发票的使用和管理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发票的使用却极不规范,可以说,这反映出,从生产者、服务者到消费者、监管者,在规范行为的意识方面与法治要求都还有着差距。而这种差距却恰恰被人们所忽视。这也说明我们的法治文化还远没有真正成熟起来。
要建立法治社会,就要让法治成为渗透于人们生活中的一种文化。法治文化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体现在各种法治细节中。要建立法治文化,既要从大处着手,也不能忽视基于细节的建构。小小发票是折射社会法治意识的窗口,但也未始不是我们建构社会法治意识的一个入口。规范行为是走向法治的第一步,而对于法治经济来说,规范发票的使用无疑是一个重要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