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大致包括三大类:国税发售的发票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普通发票又包括:普通商品发票 、加工修理修配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收购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粮食销售发票、出口商品发票、其他收入发票和套印纳税人衔头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各种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是指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自行印制和管理的票据,如火车票,飞机票等。其特点是票面不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使用面相对窄且固定,使用单位是国有性质,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目前只限于税法中列明的几个行业使用。
普通发票,按管理权限分为国税发票和地税发票,还可按税种、按行业、按票面金额或者使用范围的不同分为多种,有商品销售发票,有饮食服务业发票,有旅游业发票,有娱乐业发票,有广告业发票,有其他收入发票等等。这些发票的共同特征是,在发票的票头用激光油墨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实施新税制以后,为适应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要求而设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记载商品或劳务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主要依据,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证明。与普通发票相比,其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所以,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授权的单位印制,票样也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专用发票按照使用文字的不同可分为中文版、中英文版、维汉文版和藏汉文版四种;按照票面金额的大小又可分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和千万元版四种;按照开具方法的不同,还可分为人工填开的一般专用发票和计算机用发票。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二联为发票联,三联为抵扣联,四联为记账联。为了方便纳税人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印有七联的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间使用,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是一般纳税人,如果是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只能开普通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