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的基本联共三联,各联次的用途规定如下:
第一联为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备查。开票方在使用发票时,必须按规定保存此联, 不得从发票本上撕下。
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使用,属于商事凭证。
第三联为记帐联,由开票方作为记帐凭证。县(市)以上税务机关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减 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一、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时使用。
二、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区别, 专用发票除具有普通发票的功能与作用外,还是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重要凭证 ,与普通发票相比,它有以下区别:
(一)使用范围不同
专用发票只限于一般纳税人之间从事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而普通发票 则可以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 项目。
(二)作用不同
普通发票只是一种商事凭证,而专用发票不仅是一种商事凭证,还是一种扣税凭证 .
(三) 票面反映内容不同
专用发票不但要包括普通发票所记载的内容,而且还要记录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 号、地址、电话、银行帐户和税额等。
(四) 联次不同专用发票不仅要有普通发票的联次,而且还要有扣税联。
(五) 反映的价格不同
普通发票反映的价格是含税价,税款与价格不分离;专用发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税款与价格分开填列。



